各建筑业企业:
为掌握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做好临时建造师到期后的有关工作,现将省住建厅《转发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各建筑业企业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送,并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8日前,报送区办事服务中心5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2899327,传真:0571-83862206
附件:浙江省住建厅《转发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略,详见浙江建设信息港,2012年10月25日发布)
网址:http://www.zjjs.com.cn/Data/HTMLFile/2012-10/7143ffb8-c699-4532-8a6f-b338a2cf19fd/a3e7b999-74b6-4d82-8e8d-201ff714e6a0.html?type=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