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
2013年萧山区第一批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二○○二年职称专家工作意见〉的通知》(杭人专〔2002〕27号)和《二○○二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杭人专〔2002〕49号)的规定:
(一)中专毕业后,经考核已具备了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并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达到了相应职务系列规定的年限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满4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凡国家、省、市已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开展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
二、个人申报材料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1份(样表可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一式1份。
(三)《萧山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一式1份(通过社保大厅自助打印的记录单需本人在记录单上签字)。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五)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1份。
(六)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国内中专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等职业教育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式1份(是否需要,由认定部门确定。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1份(如何备案详见学信网);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八)教师系列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其它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九)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
项(四)至(九)的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三、认定流程
(一)本人如实填写《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一式1份。个人或单位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和网上基本信息、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免冠证件彩照, 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50KB以内,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的核对、审核工作。
(二)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后,完成网上信息上报,打印《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在《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表》、《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原件一起报送相应主管部门。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前,相关材料还要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三)个人或单位人事部门将经主管部门,人事档案部门审核盖章的《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表》连同《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起报送区人社局职称评审中心(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4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82637221,联系人:来伟文。
(四)区人社局职称评审中心受理认定初级专业技术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要求各单位汇总后用U盘上报《认定对象申报资格审核花名册》。
(五)区人社局局在《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上盖章;完成网上信息审核、批准工作;发文公布取得资格人员名单。待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证书信息后,打印证书。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