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3〕10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填写好附表(1-7),经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确认后,于4月28日前报区住建局建管科(联系人:来文祥,电话:82632250,传真:82659107,电子邮箱:2581826477@qq.com,地址:文化路87号B楼212室),同时在现场留存一份备查。
二、区质监站、区安监站要根据本次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内容,对受监工程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附表8、9)于5月28日前报局建管科,以便做好迎检工作。
三、6月1日至9月30日,市建委、省住建厅、住建部督查组将对我区在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如在督查中,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被通报或点名的工程,我局将对工程所属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本区市场活动。
附件: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http://www.hzjw.gov.cn/Data/HTMLFile/2013-04/8c96dda0-d5fd-49f5-8342-23a3e022c440/57576473-aa7d-4d85-95ae-9a428abde265.html?template=info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