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
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2013〕函人教字736号)要求,现就推荐上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对各区、县(市)推荐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我委将通过评审择优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并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后,参加省建设厅评选。
二、推荐原则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中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酌情推荐:(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并坚持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2)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贡献特别突出或实现重要发明创造的高技能人才;(3)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技能人才。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产生,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职业院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等。其中,个人应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技能人才培养院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和基层企业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者中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区、县(市)建设局要认真对照推荐原则和具体评审的标准条件,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好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意见后于2013年11月18日前,按要求将候选人、候选单位相关材料报我委市场处,相关文字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jwscc@sina.cn,逾期不予受理。
2、对推荐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要按规定填写推荐表、申报表,并报送音像资料。已获奖的个人或单位不再参与推荐上报。
3、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个人)、申报材料要求、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以及各项推荐表详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网(www.cettic.gov.cn)(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网——专题专栏——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联系人:市建委市场处 张丰毅
联系电话:87021906
电子邮箱: jwscc@sina.cn
通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9号
邮政编码:310006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