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一三年度杭州市萧山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萧山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类(建筑施工、市政公用、道路桥梁、建筑设计、规划、钢结构〈制造、安装〉、建筑电气、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安装、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13年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专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专利管理等列入全国、全省、全市统一考试的专业一律不予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和原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申报人首先必须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填报信息。没有账号的用人单位,应尽快登陆系统首页注册账号,并及时为申报人分配申报账号。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
2、申报流程。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核实、逐级上报的要求,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评审人员的《评审表》等相关材料应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打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和带水印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3、材料要求。网上申报资料的内容须与书面申报资料保持一致,待材料上报到评委会后,如有表格、材料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打印、装订或自行更改表式,将对其进行酌情扣分。
评审会议前将对申报人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在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进行公示,对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从申报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见附件13。
四、资格审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报工程师的以下材料于2013年10月8日-10月11日统一报送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415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
1.《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直报审批表
4.计算机、外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两者的免试审核表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以及根据实际审查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
五、评审材料报送的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程师的材料经人事档案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报送时间2013年10月15——18日四天,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2626269,联系人:潘翔,联系地址:文化路87号B幢501室。
六、评审收费
根据杭州市建委和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代收),收取评审费每人260元。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申报对象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附件目录所列资料请登录“萧山建设网”“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萧山人才网”下载。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2日